各位教職工:
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工作將于2020年12月31日結(jié)束。為了便于您及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,提醒關(guān)注以下事項:
一、如果您2020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并需在2021年繼續(xù)享受,請及時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【專項附加扣除填報】模塊,選擇扣除年度“2021”,如相關(guān)扣除信息與2020年相比無變化,可選擇一鍵帶入;如有變化,請修正后提交。
二、如您從未填報過,但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,請您在【專項附加扣除填報】模塊盡快如實填報。
如果您不進行確認修改,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1年。
三、操作步驟
1.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→“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”→選擇“扣除年度”→“一鍵帶入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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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核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,如有修改,可以點擊對應項目進行修改;所有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,點擊“一鍵確認”。
四、六項附加扣除填報的相關(guān)提醒
1.確認使用哪種申報方式來抵扣您的個人所得稅
【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】=按月從工資應扣個人所得稅中抵扣,平時少交稅
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】=次年通過綜合年度匯算申報一次性退稅
如需修改,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→點擊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”→選擇對應年份并點擊需修改項目→點擊修改并選擇修改申報方式項→選擇申報方式并點擊確認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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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確認合理的扣除比例
原則上來說,夫妻雙方誰的收入高,誰多抵扣。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工資明顯偏高,以其抵扣100%,另一方不抵扣的方式較為劃算。
如需修改,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→點擊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”→選擇對應年份并點擊需修改項目→修改設置扣除比例→點擊“本人扣除比例”→選擇自己對應的比例
本人扣除100%(全額扣除)即本人抵扣100%,配偶不申報抵扣;本人扣除50%即雙方平攤抵扣;本人不申報抵扣,則配偶可申報全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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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如果需新增申報項目
去年已填報過→先按照操作步驟確認去年已申報的信息,然后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-“專項附加扣除填報”進行新增。
今年第一次填報→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-“專項附加扣除填報”進行新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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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已申報項目需作廢
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-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” →選擇2021年并點擊需作廢項目→點擊“作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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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2021年需新增或首次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未在12月31日前申報的,可在2021年內(nèi)補填,申報方式只可選擇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,平時工資中不抵扣個人所得稅,多交稅額需在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退稅。